大股东觉得经营不好,便要将经营权“租”出去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洁)大股东觉得自己经营不好,便要将经营权“租”出去。公告一出,立即遭来交易所的监管。昨天,创业板上市公司天晟新材(300169)发布公告,宣布撤销此前签署的股东投票委托权相关协议。这意味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例“租壳”事件终于流产了。 10月22日,天晟新材发公告称,公司主要股东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徐奕与成立于9月份的杭州顺成(pe公司)签署协议,杭州顺成以7.89元/股的价格受让吕泽伟等四人合计持有的天晟新材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14%)。同时,吕泽伟等将合计持有的7763.23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3.81%)所对应的股东投票权及相关权利委托给杭州顺成行使,此举被市场比喻为“租壳”。 公告一出,市场一片哗然。有券商并购负责人表示,“租壳重组”在a股市场尚属首例,其模式存在隐忧。因为按照常理,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认为自身难以经营好,可以转给其他做实业的企业,相当于卖壳。但创业板上市公司严禁借壳上市。因此,天晟新材费尽心机搞出了一个颇具创新的“租壳”方案。虽然该方案几乎是为pe介入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量身定制,但pe能做的只是资本运作,追逐一些热点资产,其最终目的仍是股东与pe一起享受二级市场溢价再套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