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两交易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上市公司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并购重组私募债,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法人为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在中国境内发行和
深沪两交易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上市公司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并购重组私募债,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法人为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在中国境内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办法》规定,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和转让,发行或转让后持有同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