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讯(记者李乔宇)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合伙发布产品的现象似乎变得越来越常见。然而一旦两者合作的项目出现问题,投资者究竟应该向谁维权? 近日,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专户产品财通基金—银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讯(记者 李乔宇)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合伙发布产品的现象似乎变得越来越常见。然而一旦两者合作的项目出现问题,投资者究竟应该向谁维权? 近日,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专户产品财通基金—银闰铖功1号(下称“财通—银闰铖功1号”)遭遇了爆仓。有投资者因与财通基金协商未果,已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案已于4月中旬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出炉还尚需时日。 通道惹纠纷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对于私募基金公司与公募基金专户的合作,双方似乎均能各取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