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皖江物流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皖江物流涉嫌存在虚增利润、信披违规等四项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情形,证监会拟决定对皖江物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时
6月18日,皖江物流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皖江物流涉嫌存在虚增利润、信披违规等四项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情形,证监会拟决定对皖江物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时任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皖江物流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淮矿物流董事长、总经理汪晓秀起策划、决定作用,证监会拟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笔者认为,本案说明,应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造假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完善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