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新三板税收政策应比照沪深证交所 郭纲 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发展势头迅猛、行情可谓火爆。重要原因之一在于,2013年12月《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出台形成利好。《决定》明确
【洞见】新三板税收政策应比照沪深证交所 郭纲 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发展势头迅猛、行情可谓火爆。重要原因之一在于,2013年12月《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出台形成利好。《决定》明确:新三板市场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4年底,挂牌企业数猛增至1572家,当年新增1216家,挂牌企业总市值4600亿元。2015年上半年,挂牌企业再添千余家,总数已超过了2600家,挂牌企业总股本1200多亿元,总市值已达1.25万亿元之巨。可见,新三板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国家明确了新三板市场是除沪深证交所之外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而且《决定》也有新三板“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的明晰表述,然而《决定》将新三板挂牌企业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须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规定,在实践中导致相关税收政策在新三板市场与沪深证交所之间存在某些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