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冒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义,借助电话、网络等平台实施的电信诈骗活动,极大损害了投资者合法利益,投资者需提高警惕,谨防以证券投资为名的连环电信诈骗。 记者从陕西证监局了解到,2011年6月中旬,自称福建汇海创业投资
不法分子冒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义,借助电话、网络等平台实施的电信诈骗活动,极大损害了投资者合法利益,投资者需提高警惕,谨防以证券投资为名的连环电信诈骗。 记者从陕西证监局了解到,2011年6月中旬,自称福建汇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汇海)工作人员的郭某,通过随机拨打电话方式与a女士取得联系,宣称所推荐股票买入可盈利,资金短期内可翻倍,a女士只需交纳1.5万元服务费即可获得推荐股票。a女士于2011年6月底向郭某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汇入1万元。但随后a女士买入郭某推荐的股票,从未盈利,且被深度套牢。多次电话质问,郭某辩称市场行情不好。 2011年9月初,郭某再次向a女士打电话,称有新办法可帮助其解套盈利。郭某声称福建汇海与海通证券合作承接陕西某公司从美国回归中国创业板上市业务,a女士很幸运被抽中可购买该公司正在发售的“原始股”,现在买入上市后卖出可翻倍获利。a女士再次落入设计好的陷阱,于2011年9月底第二次向郭某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汇入6.3万元并取得郭某提供的陕西某公司股权凭证。当a女士向陕西某公司求证股权凭证得知为伪造时,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这时拨打郭某电话,电话早已停机,发邮件也不回。a女士通过查询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公示信息,发现均无福建汇海相关信息。 分析人士表示,上述案例中,郭某通过打电话或在互联网上“推荐股票”、销售“原始股”,从表面看都与证券业务相关联,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其利用“专业炒股机构”、“可将资金翻一倍”之类极具诱惑性的语言吸引投资人,收取服务费,并进一步升级为推销实际并不能承销或可支配股票的行为,实质是打着“股票投资”的幌子,借助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