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10月23日电 (李姝徵梁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9月30日对首批8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后,于23日下午3时,对第二批23起同类案件作出一审裁判。 在本批23起一审案件中
中新社上海10月23日电 (李姝徵 梁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9月30日对首批8起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后,于23日下午3时,对第二批23起同类案件作出一审裁判。 在本批23起一审案件中,5件案件投资者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裁定予以准许。法院对其余18件案件分别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人民币,下同)的赔偿款。 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公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股票,实际成交72.7亿元。在当日下午13时开市后,光大证券公司在未披露的情况下通过卖空股指期货、卖出etf对冲风险,至14时22分才公告称“公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此事件引起外界高度关注,被称为“光大乌龙指”。 同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光大证券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所持股票转换为etf卖出和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作出没收及罚款5.2亿元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