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赵晓辉、陈文仙)中国证监会11日发布《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防范稽查执法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 这十项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赵晓辉、陈文仙)中国证监会11日发布《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防范稽查执法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 这十项禁令为:严禁有案不报、瞒案不立、压案不查;严禁违规立案、随意调查、以案谋私;严禁拖延办案、无故超时、久办不结;严禁大案小办、重案轻办、不当结案;严禁选择取证、毁改证据、规避定案;严禁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泄露案情;严禁打探消息、请托说情、干预办案;严禁出谋划策、指点门路、协助逃责;严禁私下接触、不当交往、徇私枉法;严禁滥用信息、违规交易、借机牟利。 与此同时,证监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研究出台了《稽查办案十项禁令纪律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办法》,确保《十项禁令》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