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李映泉 ST景谷(600265)今日披露公告,公司已于1月19日晚间接到第二大股东景谷森达转来的国资委批复文件。国资委批复同意景谷森达将所持ST景谷的3202.67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国资委同时强调
证券时报记者 李映泉 ST景谷(600265)今日披露公告,公司已于1月19日晚间接到第二大股东景谷森达转来的国资委批复文件。国资委批复同意景谷森达将所持ST景谷的3202.67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国资委同时强调,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ST景谷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公开交易价格合理确定,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规,上述股权转让还需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重庆小康将持有ST景谷3202.6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7%,重庆小康一致行动人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ST景谷649万股(占总股份的5%)。重庆小康与澜峰资本合计持有公司总股份的29.67%,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注意到,在2015年11月9日,景谷森达与重庆小康签署的《国有股份转让协议》显示,转让3202.67万股ST景谷股份的价格为25.37元/股,总价款共计8.13亿元。如今,ST景谷的股价在经历一番上涨后,已经达到27.46元/股,已经超过了当时协议价格。然而,国资委批复中特别强调“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ST景谷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公开交易价格合理确定”一事也有可能对公司股份转让带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