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预计,企业在省内完成“IPO移民”阻力更小 ■本报记者左永刚 2017年至2020年,“IPO移民”仍存窗口期,《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自去年9月份以来,新三板拟IPO企业热衷“IPO移民”,预计未来仍会有企业落户
专业人士预计,企业在省内完成“IPO移民”阻力更小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017年至2020年,“IPO移民”仍存窗口期,《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自去年9月份以来,新三板拟IPO企业热衷“IPO移民”,预计未来仍会有企业落户国家级贫困县,以谋求IPO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有专业人士预计企业在省内完成“IPO移民”阻力更小,可能将盛行一时。 2016年9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3年、缴纳所得税满3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