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频繁减持、“精准”减持、“清仓式”等减持现象。一些股东减持个案对市场和社会造成了特别恶劣的负面影响,亟须对上市公司股东过度、恶意减持的行为加以规范。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今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频繁减持、“精准”减持、“清仓式”等减持现象。一些股东减持个案对市场和社会造成了特别恶劣的负面影响,亟须对上市公司股东过度、恶意减持的行为加以规范。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时沪深交易所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 减持新规完善了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完善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完善了适用范围、完善了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了协议转让规则以及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等具体条款。 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副会长曹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的减持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包括大股东作为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作为内部人等的减持行为,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更完善了,尤其是有针对性的规范了广大中小投资者长期以来诟病的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对外不对内’等问题,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 |